方法/步驟
房地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或等于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
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稅在地繳納,房產不在用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屋坐落在地點分別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