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燕爾本來是一件高興的事兒,但是你能想象在兇宅里面結婚會是什么感受?近日,一則買婚房卻買到兇宅的新聞引發了網友的關注。買家買房是準備結婚用的,但在簽訂中介協議、支付房款和中介費后,意外得知原房東出售的房屋內曾發生過“不祥”事件,是個“兇宅”。兩年前,肖某、潘某通過中介,和杜某某簽訂協《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購買了浦東新區環林東路的某處房屋,當做婚房。
簽約后,肖某共支付房東杜某某房款22萬元,還支付了中介費1萬元。不久,肖某從鄰居處得知,所購買的房屋曾發生租客跳樓自殺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肖某買房是當婚房用的,買來了“兇宅”,這怎么能行。肖某提出退房遭到了原房東的拒絕,*后鬧到法院才算解決了糾紛。
類似這類兇宅的房屋瑕疵的隱蔽性較高,想要防范兇宅的風險可分為幾步:買前調查、簽約時風險控制;事后補救,并明確經紀公司的責任。
1、購買前調查
可在網上搜索該小區,看有無相關媒體報道,有些案件有媒體的公開報道。
詢問中介公司房產的情況,他們有沒有核實過,能否提供相關聲明。
向小區居委會、物業公司、小區居住的其他業主打聽。如果房子真的出過事,小區內或多或少會議論的。
如果你還不放心,可以到轄區派出所詢問,如果發生過兇案,卷宗會有備案記錄。
2、簽約時的風險控制
簽約時讓業主有書面的確認,將該信息列為必須披露的項目。
在合同中約定,這項是必須披露的項目,那么如果業主有所隱瞞,就屬于違約,買家將來要求撤銷合同或者退房就有了依據。
3、事后補救,明確經紀公司的責任
很多調查個人是很難操作的,那就可以對經紀人提出要求,并且明確責任,這樣經紀人就有了壓力,調查時會盡心盡力。
責任怎么界定呢?需要在合同中約定,或者經紀公司提供書面的承諾書。經紀人或經紀公司要做調查,同時也要對調查結果負責。
假如調查有誤,可與經紀公司約定:
**、協助買家向原業主追償,包括退房、或是賠償損失,經紀公司的法務人員要提供配合,包括提起訴訟;
第二、如果訴訟失敗、或者業主拒不退還款項的話,那么經紀公司要承擔這個責任,*高應該原價回購,并且對買方的其他損失繼續協助買方向業主追討。